任命郑传达同志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副检察长;
任命陈达杰同志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金年会 金字招牌诚信至上检察员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副检察长;
任命廖忠玲同志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、检察委员会委员,批准免去其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;
任命王松同志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,批准免去其广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;
批准任命沈建桦同志为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;
批准任命刘腾元同志为广南县金年会 金字招牌诚信至上人民检察院检察长,免去其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